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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长火气大,强拆校门一声令下

八卦谈 佚名 2023-04-18 15:28:05


说正事之前,先说两个“副事”。

一个是外国的。十月革命胜利后,人民的领袖列宁要进斯莫尔尼宫开会,卫兵洛班诺夫把他拦了下来,要求出示证件。随从说,这是列宁同志,洛班诺夫说,对不起,我没见过列宁。

列宁掏出证件递过去,说:“同志,你做得对!”

另一个是中国的。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征伐婺州,晚上睡不着,带着随从上街溜达,违反了宵禁令,被巡逻的兵士逮个正着,要押送有司。随从说,这位是咱们大人。兵士说:“我不知是何大人,只知犯夜者执之。”

朱元璋奖励了他两石米。

正事在此:

广西贺州钟山县城管局局长苏佩忠,今年2月份某天,开车进入该县的慧灵学校,在全国防疫形势严峻期间拒绝检测体温,拒绝登记信息,说此行是“我来找你们学校的董事长”,但他没有找,停好车他转头就去了邻近小区;

从小区出来,到学校取车,门卫要求补充登记信息,因为等候了一点时间,他就叫来了城管执法人员,当场手写了一张警告书,认定学校门卫室是违建,马上叫来挖掘机,将自动伸缩门拆毁,并且“率队”与校方人员发生肢体冲突。

当时此事并未引起舆论注意,直到6月12日,慧灵学校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题为《这个局长很强势,开私车闯校园,让测体温就拆校门》的文章之后,才被举国知悉。

“科级干部苏局长,好大的官威。”这是网友们的第一反应。

事情没有这么简单,根据钟山县网信办6月13日发布的事件说明,慧灵学校存在违章建筑事实。

这个问题从2014年开始就一直纠缠,学校负责人“态度恶劣”,不但对行政决定拒不执行,并且还“在原违建的基础上继续违规加建电动门和构筑物”,2019年11月,因机构改革,慧灵学校无证违法建筑案卷移交到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然而,舆论对这一说明不买账,而学校也表示,的确存在违章建筑问题,但这个门不在其中。事情闹大了,钟山县转而表示将组织调查组,认真调查,及时公布事实。

6月12日,冠丰慧灵学校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题为《这个局长很强势,开私车闯校园,让测体温就拆校门》一文

事实必须调查清楚,也必须原原本本地公布。

不过,就“拆校门”这一偶发事件本身而言,它虽然和过去6年来该县有关部门与慧灵学校之间关于违建的反复拉扯有所关联,但本质上这是两件事情。

违建不违建,从新闻上无法判断,但冲突的直接起因和简单经过,在视频上是清楚的,苏局长以及他叫来的执法人员和挖掘机,在行为上是不是有问题,也是一目了然的。

这就是舆论不会轻易放过苏局长的原因。

所以,违建事实因为尚待调查公布,本文不去纠结,仅就冲突发生的心理机制做一番探讨。


最恶俗的冲突模式

为什么一开头就要说列宁和朱元璋呢?

因为,这是个“人与法孰大”的问题。所以我就挑了两个在国家范围内“最大”的人,来阐述这一基本关系。

朱元璋是九五之尊,列宁是苏俄的人民领袖,他们在具体事件当中的“对手”,都是最底层的士兵和门卫。

他们为什么低头?一般理解,这是个人品质高贵,值得钦仰。如果这样思考问题,那思维就掉到阴沟里去了。

真正的原因在于,这不是人与人的冲突,而是人与法的冲突,绳之以法,如果行为出错,不管是谁,都必须低头。

列宁就不细说了。

朱元璋还是前现代人治社会里的“天子”,按照中国传统的理解,这个地球上就没有任何人能与之对等。他可以不低头,甚至可以轻松地要了士兵的命。

监控视频显示,苏佩忠在取车不成功后,开始打电话通知下属带通知书过来

在这一件小事上,没有任何现实力量可以对朱元璋形成制约,但他知道还有两个看不见的力量不可怠慢。

一个是法令的力量,如果他决定对抗,那就是对抗自己,因为法是他所立,而法的目的是维护他的利益;另一个是董狐之笔的力量,历史会在身后算账。

而苏局长,法非其所立,也不介意历史——一个人不可能在乎与他无关的东西。他和列宁、朱元璋,更是用502也粘不到一起。他就发威了。

为什么发威? 

我在以前的文章里,曾两次写到过 “你算什么东西定律”。先解释一下这个定律的基本内涵。

假设,A和B因为职务行为或个人行为,发生了矛盾,矛盾是可以在制度或者文化规则范围内解决的,但是,那些演变为不可收拾局面的实例,归根到底是因为矛盾发生了质变。也就是说,从规则问题演变为个人尊严问题

行政执法大队现场开出的《违规违章警告通知书》

这是一个过去举过的例子。A和B同在一部电梯,A抽烟,B说你不能抽烟。这是一个规则问题,解决办法很简单,A把烟掐灭,对B说一声对不起,轻松点就用广东人的习惯来说一声“不好意思”,最不济,灭烟后啥也不说。这时候,什么事都没有。

然而,A的反应经常就跟电梯内不能抽烟这一基本共识无关,而是马上跳跃到心理反弹,进而默默开始社会地位的比较,然后冒出来一句:“你算什么东西”。

然后就愈演愈烈。

这个就叫“你算什么东西定律”。它是一种理论思辨的结果,也是对身边事实进行逻辑归纳的心得。

这样一种事实上发生了性质转变的心理过程,其实是暗涌的,而不是显明的。也就是说,当事者本人,也是他的心理过程的受害者,结果其实未必是他想要的。

这是在许多小型社会冲突当中都可以观察到的,苏局长事件里,这个特点就更加明显。

本文作者对人的判断总是怀揣无限恶意,但也知道,没有人想要通过这种方式来成为一个名人。

为了不想被人认为一直炒冷饭,现在准备对“你算什么东西定律”做一个扩充。

其实我在发明这个定律的时候,考虑的是现代社会背景。也就是说,多数情况下,谁也不知道谁是谁。

不像传统社会,你是官员,你是商人,你是农民,你是工匠,你是士兵,各自能穿什么颜色和质料的衣服,都有定制,一眼可见地位高低。今天根本看不出来。

所以这一定律的假设,都是基于平等地位。我忘记了一点,或者说,没有细致地进行理论的场景化检验。

在苏局长和门卫的冲突中,门卫的角色是一望而知的,而苏局长是哪个洞府的神仙,是不知道的。

门卫对自己的底层角色肯定是有合理认知的,但他不能知道开车进来的是哪位达官贵人,所以他只能根据职责行事,不管你是谁,朱元璋或者列宁,来来来,填个表。

苏局长一下子就不高兴了,他连学校的董事长都不放在眼里,何况门卫?

事后,校方向中共钟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了苏佩忠。此为县纪委于2020年5月29日作出的书面答复

所以这一定律,基本内涵不变,但加入了一个新的因素——信息不对称。理论是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不会偏向门卫。你知道他只是门卫,而门卫不知道你是局长,他只能依规行事,因为按照共识,这样就谁也不得罪。

如果我得罪不起一个人,而我又不知道他长什么样,我唯一的办法就是一视同仁,在庸俗意义上,这就是规则的直接作用。

这个世界上最恶俗的冲突模式,就是“你算什么东西定律”,根据多年研究,个人认为苏局长掉到该定律的阴沟里去了。


定律的运行

“你算什么东西定律”的存在,说明今天在许多人的头脑里,运行着的还是前现代社会的规则,这是我们过去一再论证过的。

一个人,要成为“什么东西”,这是一个社会学问题。社会学对决定论情有独钟,那么,是什么决定了一个人“是什么东西”呢?

第一、最高层次,人种,种族。比如在美国,你是黑人,大致决定了你是谁,或者在别人眼中你是谁。

第二、次高层次,意识形态,社会制度。比如,一个人是出身于“普世价值”的老家西方,还是宗教统治的某个西亚国家,或者儒家取向的东亚国家,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还是别的什么主义,他的价值取向和潜意识就会被塑造。

第三、在前两者的基础上,最重要的附属层次,是人的社会化过程。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如何互动。

第四、最低的层次,是具体的人与人的关系。比如父子、兄弟、老板和雇员。

冲突现场,校方人员在用手机拍摄时,苏佩忠指挥其手下上前拦阻

作者从不崇洋媚外,但在这里,有必要就中西之间的差别做一个对比。

一般而言,在典型的西方“普世价值”社会里,决定一个人“是什么东西”的上述四个层次,层次越高影响越大。这就是在疫情蔓延期间我的一个重要的分析基础——社会文化区别。你是老板、是上级、是政府、是老爸,也不能妨碍我的自由,即便是为了我的生命着想,也不行。

而在中国,这四个层次的意义却是依次递进的。也就是说,层次越高,对一个人“是什么东西”的影响越小。

人种问题在中国不存在,就不管它;我们是社会主义制度,意识形态也强调人人平等,在政府与人民之间则是服务者与被服务者的关系,但在现实社会中,这个基本认知往往不受重视,容易脱离制度轨道;一个人如何成长,塑造了他的性格,在具体关系中的相对地位,则导致了他的行为。

苏佩忠以“阻碍执法”为由,指挥下属将校方人员拘留

回到拆校门事件里来。

冲突初起,是局长和门卫之间的矛盾。我们有社会规则,尤其是疫情期间规则的重要性加倍,但没有用,在局长看来,彼此之间是上等人和下等人的关系。

冲突激化,新的角色加入进来——局长的手下。这些人可能不清楚内情,但即便了解,以我的判断,局长说什么就干什么也是必然的。

这就是前面分析的,层次越高的因素,越不起作用。这些手下和“服务”对象之间,只具有大而化之的抽象联系,抽象联系不会直接影响现实生活。比如在商业法则上,服务对象是“上帝”,但在一个无神论社会,“上帝”没有心理威慑力,相当于空气。所以,如果不在乎法则,那么服务对象就是空气。

而局长与手下的关系是现实的、具有实际威慑力的。在中国当下的政治文化中,我们不能容忍把上级称为“老板”——虽然很多单位都是这么称呼——但现实就是,上级就是老板。“人民”不会直接惩罚基层个人,但老板会。

所以,要听老板的。

苏佩忠召集下属后,两方发生肢体冲突,有人员被推倒在地

老板,是产权意义上的称呼。意思是,一切都是他的,他愿意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这个时候,现代意识就选择性地变得空前强烈。

这种事实关系,是以完全无视社会的基本设置为前提的。以前有很多文化人写过文章讨论中国的“面子”问题,很有文化趣味性,如果进一步理性化,就是“你算什么东西定律”。在现代中国的相当一部分人脑子里,规则不重要,等级才重要。

细看冲突起因,其实很简单。局长要去学校旁边办事,要找个地方停车,决定停在学校,而学校不接纳私车,门卫又不知道他是谁,于是“砰”的一下,火花擦亮,“你算什么东西定律”开始起作用。

学校其实是躺枪,门卫只代表他的身份职责,不代表学校的态度。然而,当人们想要证明对方“不算什么东西”的时候,最简捷的办法就是直接证明,连你的上级对我来说都“不是什么东西”。

所以,“call人”,叫挖掘机,拆校门。

挖掘机在拆除校门

因此,以我的经验,这个具体的冲突过程,跟违建不违建没有关系。

违建问题是历史积累的,它只是作为一方证明 “连你的上级都不算什么东西”的趁手工具而存在。

当然,从直接拆校门这个行为当中,我们可以推理,学校的董事长和苏局长之间不是太对付,应该有积怨。这件事发生在2月份,而学校在6月份才公开说出来,也证明了这一点。

本文的意图,是一种理论分析和认知共享,没有站队立场。

不是替学校说话,因为学校的某些部分是不是违建,城管局和学校之间谁主动冲撞规则,彼此有什么矛盾,目前还不够清楚,有待调查组结论。

然而正如前文所说,不管背后有什么深层次的瓜葛,孤立地看拆校门事件,是非是清楚的。即便调查组的结论告诉我们学校有违建,并且“态度恶劣”,对拆校门事件的具体事实也没有影响。

违建不违建,那是法律问题。不应该因为你一时不爽,就把私人怨愤发泄到公共领域。制度也好,法律也好,不是一个公共厕所,尿急就来,尿完就走,尿完之后抖一抖。有时候,走不了,现在就是这样。

在拆毁学校大门后,苏佩忠一行进入校区

“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内心的阴暗驱使着我习惯于用充满恶意的语言写文章,但目的却是善意的。

很巧,关于西安某个小地方统一招牌把整条街搞得像灵堂的消息,我前几天刚写了个评论。

我对远在千里的事物其实不感兴趣,但人性没有距离。

我认为,这种既违背常识也违背共识的问题之所以发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一部分基层权力总是把自己看成缩小版的国家权力,并且,还把国家权力理解为前现代的权力,可以用个人喜好来无限解释。

这是不对的,是和中央的精神根本违背的。

钟山县网信办6月13日发出的说明,基调是证明苏局长的行为没问题,但激起了舆论反弹,后来才组成了调查组。这份说明,在最后说了几句:“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任何恶意造谣以攻击诋毁党和政府形象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钟山县网信办在6月13日发布的事件说明

说的非常在理。

问题是,我个人认为,“党和政府”这样的词组,使用起来必须慎之又慎。单独的个人,不是“人民”,单独的个人,也不是“党和政府”。

至于你们的声明当中出现的用词和定义错误,就不详说了,我对交流持开放态度。

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真是个反思的好时候。


作者 | 南风窗常务副主编 李少威

编辑 | 董可馨

排版 | 阿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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