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动画片 > 八卦谈 > 厦门男子花37万代孕没成功中介不退费 思明法院认为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无效

厦门男子花37万代孕没成功中介不退费 思明法院认为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无效

八卦谈 佚名 2022-12-08 01:08:09



厦门彩虹 昨天

根据海峡导报社2020年9月19日以标题“不想结婚就想当爸爸?厦门一小伙花37万“借腹生子”结局太悲催!”报道,厦门一男子不走寻常路,想跨过结婚直接拥有孩子,于是他找了一家厦门咨询公司,花38万赴海外代孕!


然而,他两次接受代孕服务都没成功,咨询公司却提出了终止协议,男子认为咨询公司违约,起诉到法院,要求咨询公司赔偿损失。


原告李某今年32岁,去年2月24日,他和厦门一家咨询公司签订《咨询服务协议》和《保密协议》,由公司负责提供咨询服务,并协助前往海外接受辅助生殖医疗服务。若婴儿顺利出生,阿刚需支付服务费11.3万元。签协议后,阿刚先行支付了7万元。







这家咨询公司收了7万元的咨询服务费后,帮助李某对接了一家格鲁吉亚的代孕机构,并负责翻译《代孕合同》《捐卵合同》等文件。


阿刚说,当时公司工作人员宣称捐卵代孕在海外是合法的,并已有成功案例。于是,他同意该方案,并向海外的代孕机构支付了42360美元(注:按当时的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287955.79元)。


去年5月14日,李某在母亲的陪同下,前往格鲁吉亚进行取精等代孕相关活动,但李某两次代孕都没有成功,至此,阿刚一共花费约37.6万元。今年初,受疫情影响,李某海外代孕的事情暂停了。今年3月,咨询公司提出要终止《咨询服务协议》和《保密协议》。





李某认为:咨询公司违约,应该赔偿他已经支付的37万多元费用,并赔偿3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被告咨询公司认为:一是公司已经为阿刚提供了翻译、居间、协调服务,阿刚支付的7万元服务费不应返还;二是阿刚直接向海外代孕机构支付的款项,公司没有介入,不应该赔偿;三是前往当地的交通费、保险费等是阿刚为履行合同产生的支出,不由公司承担。该公司说,从2017年开始从事代孕居间服务,已经介绍服务成功了几十个案例。





思明法院审理后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咨询公司从事代孕居间服务的行为,和我国的公序良俗及社会伦理相违背,所以咨询公司与李某签订的两份协议,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


针对李某提出的索赔金额,思明法院认为,咨询公司作为普通商事主体,不得从事代孕居间服务。本案中,咨询公司超范围经营,违法提供代孕居间服务,对诉讼协议的无效存在重大过错,要承担70%的责任。同时,原告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协议无效仍自愿与咨询公司签约,要承担30%的责任。


根据原告李某实际产生的损失,思明法院一审判定,咨询工公司应该赔偿李某25万6000多元,同时驳回了李某的其它诉讼请求。


申明:本文来源于海峡导报社2020年9月19日报道,原标题“不想结婚就想当爸爸?厦门一小伙花37万“借腹生子”结局太悲催!”,厦门彩虹转载仅做非盈利性质的分享,目的是提醒代孕的法律风险,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下海报上电话,我们将立即删除并致歉。


本文标题:厦门男子花37万代孕没成功中介不退费 思明法院认为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无效 - 八卦谈
本文地址:www.ttdhp.com/article/11699.html

天天动画片声明: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扫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