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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思极恐!浅析杭州7·5杀妻碎尸案

八卦谈 佚名 2022-12-27 01:55:30


“希望大家不要把我当作恶魔!”

——杀人犯  许国利



“刑事案件”是社会发展下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全球各国的刑事卷宗有很多,其他也不乏那些骇人听闻臭名昭著的杀人犯。

很多人更愿意将这些杀人犯称之为:恶魔、变态、刽子手


刑侦案件中有一个定义词叫“手段特别残忍”,这个词汇的使用也代表了案件的严重性!



关于“手段特别残忍”的含义,目前没有相关司法解释作出准确的界定。


全国人大法工委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一书认为,“手段特别残忍”是指……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但这一解释仅是列举了手段特别残忍的几种情形,无法作为衡量的准确标尺。



满怀严肃敬畏生命,今天来浅析一下“手段特别残忍”“7·5杭州女子失踪案”



本月十四号,杭州“来女士被杀案”正式开庭!



相信不少读者对此案都有些关注,毕竟一个丈夫对妻子做出如此恶行,前所未闻惨绝人寰。


当天法庭上,凶手许国利承认了犯罪事实,并且不再上诉。


期间,他还说道:“希望大家不要把我当作恶魔!”


时至今日,来女士遇害一案,基本是画上了一个句号。


剩下的,就是法院对他如何量刑。



据说当日,许国利的弟弟、儿子也来到了现场,对于这件惨案亲属都觉得不可思议


因为许国利与来女士,感情一直不错。


他之所以如此残忍,仅仅是因为经济原因


起因是因为一套房子,需要他和来女士共同签字,但来女士不愿意。


许国利又联想到,平日里房子、水电煤气等,都是落在了来女士的名下。



他越想越气,最终在一天晚上,来女士喝下藏有安眠药的牛奶后,他用枕头将其窒息而死。


来女士死后,许国利将她拖入卫生间,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将她残忍肢解


许国利的作案手法骇人听闻,而案发后其操作也是细思极恐。


一年前案发时,是许国利自己向警方报案的,当时他称自己的妻子来惠利不知所踪。



案件发生后,杭州四季青派出所寻找几日未果,将该案移交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分局成立专案组,立即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寻人工作。


分局刑侦力量介入侦查。


警方动用查找监控、使用警犬等多种手段对小区地下室、天台、绿化景观做了地毯式的搜索,没有发现线索。


警方连续几天的搜查都没有任何线索,专案组对化粪池开展了抽取工作。



很快,化粪池中冲洗筛查出了人体组织


经DNA比对系失踪女士来惠利人体组织,判断来惠利可能遇害,案件调查取得重大突破,许某某具有重大犯罪嫌疑


最终审讯,突破了嫌疑人许某某口供。



案件告破,审判开始!


庭审现场,检察院清晰地列出了对许国利的指控:


他因为和妻子来某,在感情、经济方面有矛盾,心生积怨

陆续购买了美工刀、切割机等作案工具

于2020年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妻子熟睡之际将其杀死,分尸后分散抛弃


对于检察院的指控,许国利供认不讳。
但他不承认是蓄意谋杀,还申请做精神鉴定。
被法官驳回精神鉴定的请求后,就开始打感情牌。



多次提及夫妻感情和小女儿,并三度落泪:


“我爱她,但我也恨她,曾想过自杀,心里的矛盾始终无法释怀。”

“30多年的感情,你是我的唯一。”

“希望女儿快快长大,爸爸妈妈都爱你。”

“希望社会不要把我妖魔化。”


一字一句,全部都在表现自己“人性”的一面。



说自己是爱妻子的,说自己是爱女儿的,说自己是个正常人,不是妖魔。


死刑犯庭审时有两种,一种是供认不讳生死由判

另一种是,巧舌如簧试图为自己开脱,畏惧死亡。


许国利显然是第二种,法庭上的他刻意美化自己,将小女儿拉出作挡箭牌



一个怕死的杀人犯...



许国利说他一直爱着来女士,或许曾经是爱过,但是杀念起的那一刻就荡然无存。



三十年前,许国利人生第一次遇见了来女士,他是她的初恋,她也是他的初恋


造化弄人,两人最终并没有走到一起。


分开后,许国利有了自己的家庭,而来女士也结婚生子。


许国利和前妻有一个儿子,而来女士和前夫有一个女儿。



各自感情的不顺利让他们再次相遇,就这样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


婚后十年,感情尚可。


两人再婚后,又一起生育了一个孩子。


裂缝,是在两人经济差距逐渐增大后出现的。


来女士杭州本地人,名下房产两套,价值百万。



许国利本人名下并没有房产,而且几十年的漂泊让他积蓄全无。


最荒唐的转折点接踵而来,许国利和前妻儿子要结婚,他想把来女士一套房子给儿子结婚用


这事换谁也不同意,毕竟不是自己孩子,而且素未谋面,凭什么?


来女士对此一万个不愿意,为此二人经常吵架,而许国利对妻子的怨气也越来越重



他恨自己漂泊半生积蓄全无帮不到儿子;


他恨自己没有家庭地位妻子“不可理喻”;


他恨自己没钱,但是他又把矛头指向了妻子。


设想一下,如果许国利缺钱,恰好遇到一个手上有数百万的陌生人,他会敢贸然行凶、抢夺其钱财吗?


不可能!



正是因为来某是他的妻子、有了婚姻的遮掩、行凶更加方便,他的恨意才更猖獗。


“我爱她,我也恨她,我最后杀了她。”



一个杀人犯被自己洗脑后的荒唐开脱词,他始终没有正确的认识到婚姻的关系,而“钱”成为了他行凶的命门。



这一案件,至此终于真相大白。



但现在大家关心的问题是,许国利到底会不会判死刑?


总不能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吧。


根据《民法典》记载:许国利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来女士的生命权。他无罪释放,是绝对不可能的。



《刑法》也上明确规定:犯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也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有一点变故,就是在法庭上,许国利的小女儿签了谅解书。


考虑到小女儿已经失去了母亲,如今只剩下父亲,希望法庭能酌情考虑判刑


一般情况下,犯人如果能够积极赔偿受害者、并收到受害者的谅解书,是可以酌情减刑的。



在以往案例中,也的确有从死刑,改成无期徒刑的例子。


那么许国利,能够因此逃过死刑吗?


从目前的法律来看,可能性不大。


因为《刑法》里特别说明了一点:如果犯了故意杀人罪,情节极其严重的,即便获得了谅解书,法官依然可以判他死刑。


“7·5杭州女子失踪案”一时轰动全国,许国利作案手法残忍,对社会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如此危害社会的行为,仅仅因为考虑到——小女儿的安置问题,而让他免受一死,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所以,许国利最后如何量刑,还是要看法官如何决断。



“7·5杭州女子失踪案”牵动着很多人的心,关于许国利被审判一事,也有一些其他声音。



有人说许国利心思缜密,案发二十多天滴水不漏。


也有人说,看其不像是初犯,心理素质强,作案有预谋,都不是初犯具备的。


关于这些猜想,网上又抛出一个问题。


据调查显示,许国利还牵涉进另外一个案件,许国利和来女士一起在上海开养鸭场时,曾认识一对刘氏姐弟。



刘女士是单身妈妈,2002年的某天下午,刘女士和朋友逛街回来发现女儿惨死家中,脖子被人割开,手法极其残忍


目击者称,当日有个1米7多的男子进入房子,从门窗没有破坏的痕迹,可以看出凶手是女儿认识的人。



这起案件至今未破,有人怀疑许国利和案件有关系



庭审当天,来女士的两个女儿也作为此案刑事兼民事的原告共同起诉许国利。



据了解,来女士大女儿向许国利索赔113万余元的赔偿金,小女儿索赔158万余元


许国利表示愿意接受来女士大女儿的索赔要求,但是不认可小女儿的民事赔偿,不过一切都遵从法院判决。


目前,许国利的大儿子正在争取房子产权,小女儿的抚养问题也暂时交到其同母异父的姐姐余女士手上。



有人说,有其父必有其子。


许国利的大儿子争取房子产权让人们再一次看到了人性,如果最终争取成功,那杀人犯不是笑到了最后。


事情的起因不就是他想给儿子婚房吗?


许国利大儿子:我爸爸杀死了你妈妈。
来女士大女儿:你爸爸杀死了我妈妈。
来女士小女儿:我爸爸杀死了我妈妈。



把事件的来龙去脉再翻一遍你会发现,整件事离不开一个“利”字。

许国利名字最后一个字是“利”
来女士名字最后一个字也是“利”
冥冥之中,总有那么一点意思。
两人婚姻十年因为房子金钱这些“利”出现了分歧。



许国利为了大儿子的“利”对妻子怀恨在心。
在自己将这种“利”极端化下,他做出了杀妻的举动。
先是安眠药,然后是枕头闷,最后是绞肉机,他为了“利”杀了三次妻子。
妻子死后,他装作若无其事准备瞒天过海,背后原因还是“利”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许国利被捕后玩起了感情牌,他一而再再而三的想逃避死刑。



为的还不是,来女士名下的那点“利”
现在,来女士走了许国利进去了,但是“利”战争还没有结束。
许国利大儿子带着父亲的“遗志”加入了战斗。



利为开始,亦为结束。

本文作者:不是王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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