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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乱象——郑爽的阴阳合同是怎么操作的?还有什么方式?

八卦谈 佚名 2023-02-16 15:32:16

近日,张恒爆料,郑爽拍摄的电视剧《倩女幽魂》的片酬高达1.6亿元,而进组只工作了77天,相当于平均日薪约为208万元。这则大瓜瞬时引爆了网络,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有网友开玩笑说,如果每个月工资1万元,最终赚到1.6亿,得从唐朝开始不吃不喝打工到现在”。

事情是这样的,郑爽于2018年底开始和剧方接触,做这个剧的女主角,本是1.5亿元的片酬,但在拍摄过程中,郑爽一方希望将片酬提高到1.8亿元,最终经过郑爽与制片方的博弈后,片酬定在了1.6亿元。

而这1.6亿元被拆分成了两个部分,一个是4800万元的“阳合同”,另一个是1.12亿的“阴合同”。这就是张恒爆料中,提到的“阴阳合同”问题。

郑爽的“阳合同”是其明面上的片酬,“阴合同”则以注资的方式,由制片方将资金注资到郑爽母亲刘艳的名下公司。通过此种方式,以达到逃税的目的

目前,明星们可操作的税率主要有四种,

1、明星的工资薪金与普通人缴税一样,适用于3%-45%的个人所得税;2、片酬为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于20%-40%的劳务报酬所得税;3、投资公司,分得利息、股息、红利,适用于20%的偶然所得税;4、工作室收入,算个体工商户,则适用于5%-35%的生产经营所得税。

郑爽的这一操作,不知要少交多少税。不仅如此,郑爽母亲还觉得纳税太高,还要求张恒,将4800万的个人所得税,以某一个公司的签约艺人的身份来缴税,这样就只用缴纳20%的税,而不是40%的个人所得税

在这里边,其中阳合同是4800万,那为什么不是6000万,或者8000万呢?

事情要从2018年范冰冰事情说起。2018年崔永元举报范冰冰后,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五部门在2018年6月发文,明确要求严格控制演员片酬,即行业说的“限薪令”。

8月份,爱奇艺、腾讯、优酷等三大视频网站,以及六大影视制作公司联合发布声明,规定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5000万元。这也就是为什么要签署4800万的阳合同,就是卡了这个规定的红线。

说了这么多,那到底什么是“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就是指当事人根据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对外的一份,即阳合同,并非双方真实的意思;而对内的合同,即阴合同,则代表双方真实意思,对内可以是书面或者是口头。

“阴阳合同”(又叫“黑白合同”),刚开始主要用于建筑领域,“阳合同”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需要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阴合同”则是双方为规避政府管理,私下签订的施工合同,未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且该合同未备案。

目前,此种方法经过改良,早就用到了娱乐圈。

1989年,毛阿敏在黑龙江演出5天,赚了6万元,当时4万元未纳税。2002年,刘晓庆通过成立公司的方式,以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1400多万元,加上滞纳金,共欠税2000万,还获得了400多天的刑事处罚。还有后边的范冰冰事件,最终补税8个多亿,而未获得刑事处罚。

那为什么刘晓庆获得了刑事处罚,而范冰冰没事呢?

是因为,刘晓庆案件发生的时间是2002年,适用的是97年刑法的偷税罪。即如果你偷税到一定金额,就可以判处有期徒刑。

而范冰冰案件发生的时间是2018年, 2009年已对刑法中的偷税罪进行了修改。主要修改了两个地方,第一个是将原来的“偷税罪”改为“逃税罪”;还有一点是增加了初次违法免罪规定,即逃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了税款以及滞纳金,且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就是为什么范冰冰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因为时间变了

到了郑爽这件事,最终多半会按照处罚范冰冰的方式进行。由于娱乐圈明星的收入很高,曾经多数明星均采用了注册公司、成立工作室的方式逃税。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自己或者亲属在避税天堂“霍尔果斯”或其他地方成立公司:霍尔果斯被称为中国的“开曼”,在人口只有8.5万人的一个城市中,有超过上百家的影视文化或传媒公司,在这里,能够实现避税以及走快速通道进行上市,个税的最高档从45%降至35%,上市之后政府最高奖励200万元。类似于郑爽这样,其母亲成立公司后,一部分片酬走公司营业收入,一部分走个人所得税,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2、成立工作室,以个体户身份纳税:一般情况下,由于明星工资高,通常按照最高的45%个人所得税征收,如果成立工作室,即使按照最高标准征收,也只有35%。

3、要求制片方通过分期付款或多阶段合同,来分散支付片酬,或者直接从制片方那里拿“税后价”,税费则由制片方承担,明星转移了成本。而实际上,明星出场费应该是税前收入。

4、将个人收入分摊到多个职位,或者转移到其他方式支付:如一个明星身兼制片、顾问等职务,便可以将片酬分摊到制作费、顾问费、咨询费、服装费和化妆费等;而转移支付,则指的是将片酬,通过转股权、红利、设立信托、馈赠的方式,降低缴税额,达到避税的目的。

除了这些方法,明星们应该还会想到很多不为人知的方式。

然而,自从娱乐圈出现了郑爽事件后,目前,已有多位明星注销了旗下的工作室,也许行业整顿开始了。在这赚钱如此容易的行业里,真希望相关部门能花大力气整治整治,毕竟明星们一次赚的钱,可能比大部分人一辈子赚得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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