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动画片 > 八卦谈 > 吴亦凡再诉网络平台侵权!曾多次起诉新浪微博等,含名誉纠纷

吴亦凡再诉网络平台侵权!曾多次起诉新浪微博等,含名誉纠纷

八卦谈 佚名 2023-12-29 20:30:08

近日,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条来自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开庭公告,原告为WUYIFAN(吴亦凡),被告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林锦霞,案由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南都记者查询发现,有关吴亦凡2020年的司法诉讼共14条,其中起诉新浪微博运营主体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9次。

微信图片_20201112124319.jpg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吴亦凡就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起诉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名为林锦霞个人,案号为(2020)京0491民初26834号,此案件将于12月8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

南都记者留意到,吴亦凡并非首次起诉字节跳动。2018年12月,吴亦凡以名誉权纠纷起诉吴强个人和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裁判文书显示,WUYIFAN(中文名:吴亦凡),男,1990年11月6日出生,加拿大籍,演员、歌手,住北京市朝阳区。

南都记者查询该案一审裁判文书详情获悉,被告人吴强在百度网讯公司运营的“百家号”及字节跳动公司运营的“头条号”上发布知名艺人吴亦凡涉毒文章,被吴亦凡诉至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吴强在涉案号连续十日发布道歉声明,向吴亦凡赔礼道歉并赔偿等。

此外,法院认为,字节跳动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收到应诉材料后,及时删除了涉案内容。同时,字节跳动公司应当事人申请,在诉讼中披露了头条号账户“娱评勿念寒”的注册信息,已履行了法定义务。关于吴亦凡要求字节跳动公司对吴强的头条号采取禁言、关闭账号等措施的诉请内容,根据侵权责任承担与侵权性质、侵权后果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吴亦凡的上述诉请内容依据不足,同时,为维护网络空间自由、合理、合法的表达氛围,封禁账号缺乏合理性,法院不予支持。

南都记者查询发现,近年来吴亦凡有多次起诉自媒体作者及相关自媒体号运营平台的记录,除了字节跳动,还包括百度、新浪微博等,案由多为侵犯肖像权纠纷、侵犯名誉权纠纷以及网络侵权纠纷。

其中新浪微博主体运营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自2018年来被吴亦凡起诉多达14次,单在今年已有9条被吴亦凡起诉的开庭信息。

本文标题:吴亦凡再诉网络平台侵权!曾多次起诉新浪微博等,含名誉纠纷 - 八卦谈
本文地址:www.ttdhp.com/article/44347.html

天天动画片声明: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扫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