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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女子遭前男友暴力拖拽,尖叫凄惨至极,和解后为何引争议?

八卦谈 佚名 2024-04-22 20:25:21


热点关注:女子凌晨遭绑架未遂,保证书就能了事吗?

“你要干嘛,快放开我,救命呀!”近日,广西钦州街头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凌晨,一位身材超群的女子独自走回家,突然一辆白色轿车停在她身边,一名男子从车上下来,女子看到男司机后撒腿就跑,随即男子立即追了上去,并强行暴力拖其上车。

监控视频显示,女子全程奋力反抗,并大喊救命,尖叫声之凄厉令无数观看视频的网友感到揪心又气愤。随着动静声越来越大,见围聚的路人越来越多,男司机便开车扬长而去。

经警方调查,原来二人是前男女朋友关系,自二人分手后,男子因难忘旧情一直缠着女方。最终,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双方在派出所达成了和解,男方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骚扰,还发了道歉视频,而女方也表示不追究责任。

为何此事件引起那么多网友的愤怒和不解呢?若将本次事件简单归类于情感纠纷,似乎不足以解释引发争议的理由,而是这已不是简单的纠纷,而是一起性质恶劣的“暴力绑架”行为。为何这么说?今日,东道律师事务所和大家一同简要谈谈。


法律焦点:情感纠纷何时成为暴力犯罪脱责的借口?

1. 一个有暴力倾向的人,凭借一纸保证书和一个道歉视频就能痛改前非吗?除了躲避,难道没有别的途径以维权了吗?

据女方本人表述,二人分手的原因就是忍受不了男方频繁的暴力行为才选择分手,结果分手后男方还意图绑架,这是否说明男方有极端人格呢?日后,女方的生命安全又何以保障?

东道律师事务所认为,这种恶劣行为不应该仅仅予以谴责,而是应该进行严厉的处罚,姑息只会更加纵容恶人。当然,我们也不忍苛责女方选择原谅的做法,她也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希望此事热度继续发酵。

那“保证书”的作用是什么呢?其实保证书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属于一种道德承诺与约束。虽说二人以前是恋人关系,但这并不影响对男子行为的判定,不过确实会对纠纷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据最新报道,警方表示,该案件仍在调查中,目前尚未结案,后续当地警方会发布相关通报。无论是迫于舆论压力还是别的原因,该回应想必也算是暂时给了大家一个交代。


2. 男子当街通过拖拽、勒颈、往车门撞等暴力行为强行将女子往车上塞,强硬程度看不出一点心慈手软,若非路人围堵,男子的行为一旦得逞,结果不堪想象。其行为是否构成绑架未遂?

先不说男子与女子是已经分手的关系,即便是恋人关系,该暴力行为本身就是侵害他人权益之举,必须予以谴责。男子若拖拽女子上车成功,是属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当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或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又或者在此过程中实施殴打致残、死亡等等,则构成非法拘禁罪。

根据《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 经警方的调查、调解,双方达成和解,但这一情况却遭到广大网友们的质疑和反对,这是为何?同时,不少网友对警方未对涉事男子采取行政拘留的做法表示不解。

由于本案情节轻微,警方免除了对男子的拘留处罚。在处理民间的纠纷时,遇到影响不大,也没造成严重伤害,情节轻微的案件,通常会采用教育、调解的从宽处理方式解决。事后,宁某也在社交平台向公众进行了道歉。

网友提问:要是道歉有用,还要法律做什么?最让广大网友感到愤怒的是,男子的致歉视频中只字未提对女子的歉意,甚至还插入了车行的广告。

那如果此事件没有推至热搜,是否连这个道歉视频都不会发布呢?上海东道律所也希望该男子是真正地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并下定决定痛改前非,而不是形式主义走一遭后,就忘记了所作的保证承诺,恶行再犯。

结语:

近年来,因情感纠纷导致的违法犯罪行为层出不断,既然选择分手,就好聚好散、各自安好,又何必纠缠不休甚至作出极端行为呢?上海东道律所在此奉劝大家,切勿将情感纠纷一词作为暴力犯罪的“遮羞布”。

情爱一事各执说辞,是是非非,难以定论,但更重要的是,无论何时何地,遵法守法都是公民的基本原则。对此,您有什么看法?欢迎与上海东道律师事务所分享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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